為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特別是促進一季度經濟快速起勢,1月8日,市政府出臺《關于提振發展信心鞏固向好態勢的若干政策措施》《關于推動經濟首季良好開局的若干措施》《關于促進一季度項目建設全面起勢的若干措施》,并制定加強工業增量項目調度工作方案,有關內容如下。
關于提振發展信心鞏固向好態勢的若干政策措施
為更好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穩定社會預期,提振市場信心,鞏固全市經濟“穩中向好、進中提質”態勢,現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科技創新支持力度
1.支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建立企業研發投入遞增獎勵機制,對建有研發準備金制度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年度研發費用增長20萬元(含)以上且增幅不低于9.5%的,按照研發費用增長額的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補助。
2.加大創新創業支持力度。對推動雙創政策落地、促進創業帶動就業、融通創新能力持續增強、精益創業工作特色明顯、校企結對共建成績突出的省級區域雙創示范基地,積極推薦申報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對區域內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項目,優先推介與市級各類創新創業幫扶基金等對接。
二、強化金融賦能
3.推動再貸款有關政策落地。對金融機構發放的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貸款按照本金的60%、碳減排貸款按照本金的100%給予再貸款資金支持。
4.持續豐富金融產品。引導銀行機構利用小微企業的納稅信用信息,推出符合小微企業特點的“銀稅互動”信貸產品,將小微企業的“納稅信用”轉化為“發展資金”;發揮好煙臺市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作用,引導銀行機構強化金融產品創新,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融資支持,引導保險機構開發大宗商品相關保險品種,為因價格波動經營受損的企業提供差異化保險產品,并適當降低保險費率。
5.持續優化“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綜合金融服務。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機構自主開發“小巨人貸”“專精特新貸”“科技成果轉化貸”等專屬信貸產品,實施單列信貸計劃,采用專門的內部資金成本核算方法,降低“專精特新”企業信貸業務內部資金轉移價格。
6.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將生育二孩、三孩職工家庭的改善型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確定為最高額度70萬元,符合租賃住房提取條件的二孩、三孩職工家庭提取額度從每年16000元提高到每年24000元。取消執行“認房又認貸”政策,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所購房結清貸款后已出售的,以及全款購房已出售的,不計入家庭購房套數,以實際持有房屋數量認定。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首付款比例從首套房首付30%、二套房首付40%,統一調整為首付比例30%。
三、持續優化發展環境
7.支持建筑領域資質有效期自動延續。將有效期在規定期限內屆滿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工程監理資質證書,統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證書有效期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自動延續,企業無需申請和換領證書。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可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二級資質,企業按照新申請或增項提交相關材料,無需從最低等級三級資質申請。
8.支持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充分發揮海綿城市示范城市中央專項資金“一錢多用”綜合效益,對示范性和系統性強,以及能促進海綿城市與城市更新、“新城建”等各項國家試點示范建設貫通融合的建設項目,在政策支持及專項資金補助等方面予以適當傾斜。
9.加大APEC商務旅行卡推介申辦力度。為符合條件的企業人員申辦APEC商務旅行卡,持卡人5年之內持有效護照和旅行卡可多次出入已批準入境的APEC經濟體,并在各經濟體主要機場享有使用APEC商務旅行卡專用通道通關便利。
10.實施知識產權強企培育工程。建設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評選全市優質高價值專利,鼓勵引導企業貫徹《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培育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建設重點產業知識產權運營中心,完善知識產權全鏈條服務。
11.建立歇業制度。對經營困難的市場主體允許實行歇業,歇業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待經營狀況好轉自主恢復營業。
12.優化無還本續貸流程。引導銀行機構對生產經營正常、按期交付利息、無不良記錄且仍有信貸需求的中小微企業建立無還本續貸為常態,還款續貸為例外的工作機制。
13.簡化涉稅事項辦理流程。圍繞“對納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核準”“對納稅人延期申報的核準”“對納稅人變更納稅定額的核準”“對采取實際利潤額預繳以外的其他企業所得稅預繳方式的核定”等4個事項,將受理環節由5個工作日壓縮至2個工作日,將辦理程序由“申請、受理、審查、決定”調整為“申請、受理、核準(核定)”。
14.建立政府采購信用承諾制。依法在山東省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參與煙臺各級政府采購活動,可不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改為以書面形式作出承諾。
15.提升通關服務效能。深入實施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鼓勵引導企業運用“兩步申報”“提前申報”“兩段準入”等通關模式,將整體通關時間控制在合理區間。探索研究出口商品與退貨復出口商品“合包”運輸新模式,實現跨境電商出口商品“出得去、退得回、通得快”。
16.優化提升車管服務。擴大機動車注冊登記、轉讓登記“異地可辦”支持范圍,在原有的國產非營運小微型客車基礎上,將摩托車和進口非營運小微型客車納入支持范疇,推行機動車補換領牌證“全市通辦”。升級流動車管服務,推進車管服務“進社區、進農村、進廣場、進大集、進單位、進企業”,實現相關業務“現場受理、當場辦結”。為轄區中型以上客車、危化品運輸車、教練車等重點車輛所屬企業提供就近服務,實現查驗、受理等業務在當地一站式辦結。
17.實施海上光伏發電項目海域立體使用審批。鼓勵樁基固定式海上光伏發電項目與圍海養殖、電廠溫排水區等實施立體綜合開發利用,進行“立體化”確權,提升海域各層資源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為企業拓展更多用海空間。
18.實施遠程異地智聯“就近評標”。創新搭建“1個主場+N個隨機副場”的遠程異地評標新模式,實現主副場評委隨機定、副場地點隨機定、評標專家評標隨機就近評,節省投標企業、代理機構時間成本和資金成本。
四、強化發展的要素支撐和保障
19.做好過渡期用地規劃支持。結合“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加快推進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在國土空間規劃批復前,超出規劃的建設項目在申報用地時,由項目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承諾納入在編的國土空間規劃及“一張圖”,作為規劃審查的依據。
20.強化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符合單獨選址條件的基礎設施用地、符合“一戶一宅”要求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和列入省重大實施類清單的產業類項目用地,爭取上級合理配置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未納入國家、省重點保障范圍的用地,按照“土地要素跟著項目走”機制,以真實有效的項目開工作為報批依據,使用“增存掛鉤”核補的用地指標分級分類優先保障。商業、辦公等經營性房地產及符合完善建設用地手續條件的項目,使用新增計劃指標保障。
21.做好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獎補。鼓勵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騰挪城市發展空間,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對土地增值稅收入較上年增長超過8%以上的部分,按照比例給予補助。
五、持續夯實民生保障
22.提高居民醫保待遇水平。將參保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的報銷比例由60%逐步提高至70%左右。
23.建立因病致貧重病患者依申請救助機制。對符合條件的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其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等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費用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60%的比例給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額3萬元。
六、強化跨周期調節
24.推動政策統籌銜接。延續執行70項前期出臺的有關政策措施,落實國家、省出臺的一攬子政策措施,確保政策的協同、集成,發揮最大效應。各政策牽頭部門要細化落實配套措施,保障政策可操作、好落地。同時,多渠道廣泛開展政策宣傳解讀,幫助市場更好地了解政策、研究政策、用好政策。市委、市政府將定期調度政策落實情況,適時開展政策實施效果評估。政策措施執行過程中,上級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