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大力發展首店首發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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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母網
發布時間:2021-10-29 14:24:47
為促進消費市場國際化、品質化、特色化發展,大力發展首店首發經濟,加快消費品牌集聚,促進商業消費升級,推動煙臺市區域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煙臺市發布《關于支持發展首店經濟的若干措施(試行)》。其中,國際知名品牌企業開設山東首店,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
支持品牌首店入駐
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
對國際知名品牌或國內知名品牌企業在煙臺注冊獨立法人的山東首店、煙臺首店,并與招引企業(商業設施運營單位)簽訂2年以上入駐協議,對品牌企業予以支持。其中,國際知名品牌企業開設山東首店,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國際知名品牌企業開設煙臺首店,或國內知名品牌企業開設山東首店,最高給予30萬元獎勵;國際知名品牌授權代理商開設煙臺首店,或國內知名品牌企業開設煙臺首店,最高給予20萬元獎勵。
支持品牌首店建設
最高給予50萬元補助
對國際知名品牌或國內知名品牌企業在煙臺注冊獨立法人的品牌企業,并與招引企業(商業設施運營單位)簽訂2年以上入駐協議,對其裝修(含設備購置及配套硬件設施建設)成本超過50萬元的,按照項目核定實際投資總額的30%給予一次性支持。
其中,國際知名品牌企業開設山東首店,最高給予50萬元補助;國際知名品牌企業開設煙臺首店,或國內知名品牌企業開設山東首店,最高給予20萬元補助;國際知名品牌授權代理商開設煙臺首店,或國內知名品牌企業開設煙臺首店,最高給予10萬元補助。國際和國內知名品牌企業開設首店后,在煙臺市內接續開設連鎖品牌門店,裝修成本(含設備購置及配套硬件設施建設)超過30萬元的,按照項目核定實際投資總額的20%給予一次性支持,最高給予5萬元補助。
支持品牌新品首發
最高可獲100萬元補助
對在煙臺注冊獨立法人的國際知名品牌首店和國內知名品牌首店及其接續開設的連鎖店,并與招引企業(商業設施運營單位)簽訂2年以上入駐協議,年營業額200萬元以上(含),對品牌企業給予連續2年租金補助,第一年、第二年分別按照當年實際支付租金費用的50%、30%予以補助,單年補助最高不超過30萬元。
支持有國際影響力的高端知名品牌、設計師品牌、高級定制品牌等在煙首發新品。對國際品牌和國內品牌在煙臺開展大型新品發布活動,按照活動的場租和展場搭建總費用的50%,給予每年最高100萬元補助。
優化營商環境
成立品牌首店服務機制
為更好地支持品牌首店在煙臺的發展,煙臺成立品牌首店服務機制,為來煙在談品牌首店協助對接、執照辦理、門店選址和優惠政策享受等方面提供服務保障。對品牌首店入駐和開業涉及的規劃、建設、通關、消防、質檢、食品經營、市政市容等審批事項實行會商制度,開啟“綠色通道”,幫助品牌首店決落地經營等問題。在煙臺“政企通”企業綜合服務平臺開通首店申報直通服務,首店品牌企業通過網上自主申報,符合條件的享受“即審即享”服務。
推動重點商圈集聚品牌首店 ,實行精準招商。加快市區商業網點的規劃修編,堅持改造傳統商圈與培育新商圈相結合、調整空間布局與優化商業業態相統一,以市區商業中心區大型商業綜合體、特色商業街區和星級酒店群為載體,吸引國際品牌專賣店、旗艦店入駐,形成品牌集聚效應。
結合產業發展和群眾消費需要,梳理擬引進的重點品牌首店,建立項目庫,安排專業招商團隊逐一拜訪品牌總部,宣傳推介煙臺產業特色和消費市場,推介相關優惠政策條件,實施首店精準招商,吸引品牌入駐。
新聞鏈接
首店經濟
首店經濟是指一個區域利用特有的資源優勢,吸引國內外品牌在區域首次開設門店,使品牌價值與區域資源實現最優耦合,以及由此對該區域經濟發展產生積極影響的一種經濟形態。
“首店”是指在行業里有代表性的品牌或新的潮牌在某一區域開的第一家店,如全球首店、亞洲首店、中國(內地)首店、區域首店;又或指傳統老店通過創新經營業態和模式形成的新店,如新物種店、概念店、體驗店、定制店、旗艦店等。“首店經濟”的本質是首店品牌與區域的價值耦合。首店,其實是一種創新。通過創新經營模式、服務方式和獨特的設計等,創造出超出消費者認知的商品和服務,激發出消費欲望,從而引領社會消費潮流。因此,“首店經濟”不僅僅是滿足需求,更多是創造需求。
同時, 發展“首店經濟”,既能通過首店的聚集帶動形成新的消費增長點,也可實現消費結構的升級和城市功能的轉型。